一、合格标准
根据省财政厅苏财会〔2016〕36号文件规定精神,各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合格分数均为60分。
二、查分指南
2016年7月11日起,苏州地区(含下属各县级市)考生的成绩可直接输入下列查询网址:http://kj.jscz.gov.cn/cityaccount/city.jsp,登陆该网址对应的网站查寻。
三、证书申领指南
(一)申请所需提供材料
1. 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无第二代身份证的考生,需到公安部门办妥第二代身份证后方可申办会计从业资格证);
2. 《江苏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
3. 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一张;
4.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中专(含)以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5.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如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等相关执业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无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户籍(居住地或暂住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校址在我市的在校大(中)专学生,可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8. 有工作单位的,还需在《江苏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正副本均可)。
9、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必须提供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及该办理事项规定的资料。
(二)张家港市集中申领时间
我市财政局将于2016年7月18日至2016年8月19日的正常工作日内集中办理证书申领,成绩合格的考生可于上述时间段内携有关材料和证件,到张家港市财政局204办公室(市财税大厦二楼),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注:1、以上材料未加说明的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及表格统一使用A4纸;所需表格可直接链接下述网址下载:http://www.szczkj.suzhou.gov.cn/szkj/InfoDetail/?InfoID=1c2c91e1-744f-45d7-9c23-ffc4f3500a6a&CategoryNum=017)。
2、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会计人员从领证次年起必须每年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每年继续教育具体事项请关注张家港市财政局网站相关公告(网址:http://www.zjgcz.gov.cn/)。